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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调查公司|北京律师: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
发布时间:2021-11-03 17:56

根据你的问题,华录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尊敬的审判长、法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北京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尹某某的妻子委托,在被告人尹某某的一审案件中指定我为被告人。涉嫌抢劫案,参与本案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我仔细研究了检方提供的证据,依法会见了被告人,核实了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认真听取了其陈述和辩护。刚才在法庭调查中,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

辩护人对起诉书中对被告人尹某某涉嫌抢劫的定性没有异议,被告人尹某某本人供述并自愿接受法律制裁。辩护人认为:从整个案件来看,被告人尹某某具有以下酌情减轻情节。为维护辩护人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轻微辩护意见无罪辩护,供合议庭审议时参考:婚外情调查公司

一、被告人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罪态度良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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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尹某某作案时年仅XX岁,第一次被公安机关讯问时年仅XX岁。忏悔的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共同审理“被告人认罪”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主动认罪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尹某某已在法庭上主动认罪,法庭应充分考虑量刑。

被告人尹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后果表示遗憾,当庭主动认罪。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一)第十七条:“对主动认罪的,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犯罪的轻重、认罪的程度、悔过的表现等,可减免基准刑的10%以下。”

三、被告人尹某某为犯罪主体,原犯罪或意外犯罪。

被告人尹某某当时年少有为,法律意识较弱。有一段时间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被告人尹某某在作案前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属于首次犯罪。根据被告人尹及其同案犯肖、尹的供述,三人最初相识是在作案当晚去正光大队看电影。见没有电影,三人就往家走。当我在路上看到被害人的个体店,又看到被害人独自一人时,被告人尹某某提议去店里拿一根烟。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告人尹某某长期没有故意犯罪,属于暂时性、偶然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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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从被告尹某某的侵权行为客观客观来看,被害人身体没有受到伤害,财产损失轻微。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并不大。

被告人尹某在作案过程中所使用的刀具并非为抢劫被害人而故意准备的。它只是为了好玩而随身携带。被告人尹某某在对被害人实施人身控制暴力时,主动放弃了用毛巾堵住嘴巴可能进一步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暴力行为。根据被告人尹第一次讯问的笔录(2011年10月22日):“我怕老人的尖叫声会吓到别人,所以从旁边拿了一条毛巾,堵住了老人的嘴。见老爷子年纪太大,喘不过气来,便从老爷子嘴里取下了毛巾。” 同案被告尹某审讯记录(XX日XX,19XX年)及其供述:“尹某从食堂又拿了一份。毛巾堵住了老爷子的嘴巴,见老爷子的口气没有了,尹某某就把堵住我嘴巴的毛巾给取了下来。”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告人尹某某在犯罪过程中主观上具有恶意。不错。鉴于被害人没有实际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也很小(经侦查机关认定被害人财产损失总额为54元),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行为不成立。不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它没有构成特别严重的威胁。我恳请法庭考虑抢劫罪判刑的立法意图,并给予宽大处理。尹某某见老爷子气喘吁吁,就把堵在我嘴巴上的毛巾给取了下来。”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告人尹某某在犯罪过程中主观上具有恶意。不错。鉴于被害人没有实际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也很小(经侦查机关认定被害人财产损失总额为54元),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行为不成立。不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它没有构成特别严重的威胁。我恳请法庭考虑抢劫罪判刑的立法意图,并给予宽大处理。尹某某见老爷子气喘吁吁,就把堵在我嘴巴上的毛巾给取了下来。”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告人尹某某在犯罪过程中主观上具有恶意。不错。鉴于被害人没有实际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也很小(经侦查机关认定被害人财产损失总额为54元),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行为不成立。不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它没有构成特别严重的威胁。我恳请法庭考虑抢劫罪判刑的立法意图,并给予宽大处理。可见,被告人尹某某在作案过程中主观恶毒。不错。鉴于被害人没有实际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也很小(经侦查机关认定被害人财产损失总额为54元),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行为不成立。不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它没有构成特别严重的威胁。我恳请法庭考虑抢劫罪判刑的立法意图,并给予宽大处理。可见,被告人尹某某在作案过程中主观恶毒。不错。鉴于被害人没有实际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也很小(经侦查机关认定被害人财产损失总额为54元),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行为不成立。不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它没有构成特别严重的威胁。我恳请法庭考虑抢劫罪判刑的立法意图,并给予宽大处理。财产损失也很小(经侦查机关认定被害人财产损失总额为54元),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北京律师: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在量刑上法庭应予以充分考虑,对公共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它没有构成特别严重的威胁。我恳请法庭考虑抢劫罪判刑的立法意图,并给予宽大处理。财产损失也很小(经侦查机关认定被害人财产损失总额为54元),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对公共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它没有构成特别严重的威胁。我恳请法庭考虑抢劫罪判刑的立法意图,并给予宽大处理。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尹某某的犯罪动机是偶然的,是暂时的故意,主观上恶性不坏。其犯罪行为客观上造成的实际损害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另外昆明市调查公司 ,鉴于被告人尹某某是初犯或偶犯,我再次希望法庭能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出发,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婚外情调查公司

辩护人:北京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XX

X 月 XX 日,OXX 年